按照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,我厅与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研究起草了公共法律服务、审计2个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反馈时间截止为2021年12月9日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。 1.发送传真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,传真号:0871-63635256。 2.发送电子邮件至785460148@qq.com。
附件:
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1月24日 |
按照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,我厅与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研究起草了公共法律服务、审计2个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反馈时间截止为2021年12月9日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。 1.发送传真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,传真号:0871-63635256。 2.发送电子邮件至785460148@qq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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